專利申請資助計劃

何謂「專利申請資助計劃」?

專利申請資助計劃(本計劃)是一項由創新科技署推行的撥款計劃,而本計劃的執行機構為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本計劃以撥款形式,協助本地公司和個人為其發明作專利申請。

計劃的目的何在?

本計劃旨在鼓勵本地公司及發明者藉申請專利以保障其智慧成果,並把成果轉化為其資產。

誰合資格提出申請?

以往從未在任何國家或地區擁有任何專利的本地註冊公司、香港永久居民或准予逗留本港不少於七年的香港居民均可提出申請。

如屬個人申請人,則申請人必須為該發明的唯一發明人或其中一名共同發明人。

如屬申請公司,則該發明的每一名發明人均必須為與申請公司有直接關係的人士,例如東主、股東、董事或職員。由於本計劃旨在資助首次申請專利的公司或人士,因此如申請公司的關聯公司(即( 1 )任何一名大股東(指持有50% 或以上股權的股東)與申請公司的大股東為同一人的公司;或( 2 )沒有大股東但其股東與申請公司股東完全相同的公司)曾獲本計劃資助,則有關申請將不獲資助。

哪類申請項目可獲得資助?

申請者可就所有具備科技元素及能作工業應用的功能性專利品和發明申請資助。不過,外觀設計則不會獲得資助。申請項目會先交由執行機構進行專利檢索和技術評審,藉以肯定其專利申請有一定的成功機會。

誰可擁有專利權?

在本計劃資助下取得的專利權全屬有關個人申請人 / 申請公司所有。

計劃會以什麼方式提供資助?

每項獲批申請的最高資助額可達港幣25萬元,或專利申請直接費用(包括專利檢索和技術評審費用)的90% ,以金額較低者為準。

資助款項只會發放給負責處理專利申請的執行機構,並只可用以支付上述的專利檢索和技術評審的直接費用,以及有關專利申請所需的其他直接費用,例如律師費、顧問費和提交專利申請涉及的費用等。其他費用(包括申請獲批日期前產生的任何開支以及已獲頒專利的續期費)將不獲資助。專利申請資助於申請獲批當日起計三年內有效,而資助金額不能轉讓。資助金額未必足以支付專利申請的一切開支,而個人申請人 / 申請公司必須承擔餘額。

如何處理申請?

申請將交由執行機構以機密方式處理。申請者必須向執行機構提供其意念或發明的詳細資料,然後執行機構便會為申請項目進行專利檢索和技術評審。創新科技署會根據執行機構進行專利檢索和技術評審的結果,決定應否向申請批出資助。創新科技署的決定屬最終決定。

如何獲得更多有關本計劃的資料?

你可向我們索取更多資料:

創新科技署
地址: 香港九龍觀塘海濱道135號宏基資本大廈十樓
電話: (852) 3655 5678
傳真: (852) 2957 8726
電郵: enquiry@itf.gov.hk

你也可直接與執行機構聯絡,以索取有關資料: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地址: 香港九龍九龍塘達之路78號
電話: (852) 2788 5958
傳真: (852) 3187 4509
電郵: ipsc@hkpc.org
網址: https://www.hkpc.org/zh-HK/

生產力局編製了一份本計劃的常見問題,詳情請瀏覽此網頁.

怎樣申請 ?

請按以下連結下載申請表,填妥後郵寄或送交創新科技署或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專利申請資助計劃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