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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香 港 青 少 年 3 D 动 画 创 作 大 赛
「 2 1 0 8 太 空 运 动 会 」

主 办 机 构 将 于 6 月 28 日 ( 星 期 六 ) 在 数 码 港 为 参 加 者 举 行 简 介 会 , 讲 解 参 赛 作 品 所 需 的 技 术 规 格 , 并 提 供 培 训 班 的 详 情 。 查 询 请 致 电 香 港 新 一 代 文 化 协 会 科 学 创 意 中 心 ( 电 话
2792 3639) 。

 

下 载 参 赛 表 格

目 标

  1. 透 过 推 广 3 D 动 画 技 术 , 为 青 少 年 提 供 展 现 才 华 的 机 会 , 并 培 育 他 们 在 创 新 、 科 技 和 设 计 方 面 的能 力。
  2. 提 高 社 会 大 众 对 创 意 教 育 及 创 意 工 业 的 重 要 性 的 关 注。

 

作 品 主 题

2 1 0 8 太 空 运 动 会

组 别

比 赛 分 小 学 组 、 初 中 组及 高 中 组 三 个 组别 。

  1. 小 学 组 以 个 人 形 式 进 行 。
  2. 中 学 组 以 队 际 形 式 进 行 , 每 队 由 1 至 4 位 同 学 组 成 , 成 员 可 以 来 自 不 同 年 级 , 但 中 一 至 中 三 同 学 只 可 参 加 初 中 组 , 而 中 四 至 中 七 同 学 只 可 参 加 高 中 组 。

注 : 每 队 同 学 须 由 一 名 指 导 老 师 带 领 。 每 位 老 师 可 带 领 超 过 一 队 同 学 参 赛 , 惟 每 位 同 学 只 可 参 加 一 队 , 每 队 只 可 提 交 一 份 参 赛 作 品 。

 

作 品 要 求

  1. 参 赛 作 品 必 须 使 用 3D 软 件 制 作 。 大 会 指 定 软 件 供 应 商 Autodesk® 将 在 比 赛 期 间 , 提 供 3D 软 件 予 参 赛 者 免 费 使 用 。
  2. 作 品 内 容 必 须 以 图 像 建 构 及 不 可 加 入 字 幕 说 明 。 但 图 像 可 以 有 文 字 效 果 , 例 如 “ BANG!!! ” 「 哗 !! 」 。
  3. 参 赛 作 品 内 ,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展 示 学 校 或 个 人 标 示 ( 如 校 徽 、 校 名 、 参 赛 成 员 姓 名 等 ) , 以 示 公 允 。
  4. 所 有 参 赛 作 品 都 必 须 是 原 创 及 从 未 发 表 过 的 作 品 , 亦 没 有 侵 犯 他 人 的 权 益 ( 包 括 版 权 ) 。
  5. 参 赛 作 品 内 容 不 可 包 含 不 良 意 识 、 不 雅 或 诽 谤 成 分 。

 

规 格 要 求

小 学 组
( 小 一 至 小 六 )

  1. 作 品 需 分 别 以 电 脑 .jpg 格 式 及 原 始 檔 递 交 。
  2. 作 品 须 先 运 用 3D 软 件 建 构 动 画 檔 , 从 中 营 造 一 幅 具 代 表 性 的 画 面 , 以 不 少 于 1024 x 768 像 素 输 出 , 并 选 以 .jpg 格 式 储 存 。

初 中 组
( 中 一 至 中 三 )

  1. 作 品 需 分 别 以 电 脑 播 放 之 动 画 檔 .avi 格 式 及 原 始 檔 递 交 , 影 像 为 768x576 像 素 , 30 fps , 片 长 最 多 2 分 钟 , 需 附 加 背 景 音 效 。
  2. 再 从 该 动 画 中 挑 选 一 幅 具 代 表 性 的 图 像 , 以 不 少 于 1024 x 768 像 素 输 出 , 用 .jpg 格 式 储 存 。

高 中 组
( 中 四 至 中 七 )

  1. 作 品 需 分 别 以 电 脑 播 放 之 动 画 檔 .avi 格 式 及 原 始 檔 递 交 , 影 像 为 768x576 像 素 , 30 fps , 片 长 最 多 4 分 钟 , 需 附 加 背 景 音 效 。
  2. 再 从 该 动 画 中 挑 选 两 幅 具 代 表 性 的 图 像 , 以 不 少 于 1024 x 768 像 素 输 出 , 用 .jpg 格 式 储 存 。

 

评 分 准 则

小 学 组
( 小 一 至 小 六 )

  1. 内 容 、 创 作 意 念 ─ 30%
  2. 美 术 设 计 ( 包 括 物 件 造 型 和 色 彩 等 ) ─ 30%
  3. 技 巧 ( 包 括 编 制 物 件 之 难 易 度 ) ─ 40%

中 学 组
( 中 一 至 中 七 )

  1. 内 容 、 创 作 意 念 ─ 30%
  2. 美 术 设 计 ( 包 括 物 件 造 型 、 色 彩 、 场 景 设 计 、 镜 头 运 用 等 ) ─ 30%
  3. 技 巧 ( 包 括 3D 物 件 之 难 易 度 、 材 质 运 用 、 动 画 技 巧 、 配 乐 / 音 效 等 ) ─ 40%

 

参 赛 方 法

  1. 有 兴 趣 参 加 者 请 先 填 妥 参 赛 表 格 , 并 于 2008 年 6 月 13 日 或 之 前 寄 交 香 港 新 一 代 文 化 协 会 科 学 创 意 中 心 ( 西 贡 对 面 海 区 康 健 路 21 号 ) 或 传 真 至 :2792 0286 。 参 赛 者 将 获 电 邮 确 认 , 并 将 由 大 会 以 电 邮 通 知 出 席 各 项 有 关 活 动 。
  2. 参 赛 作 品 需 连 同 作 品 原 始 檔 一 并 递 交 , 并 必 须 烧 录 于 DVD 光 碟 之 内 , 作 品 光 碟 上 面 必 须 清 楚 注 明 作 品 名 称 及 檔 案 名 称 。
  3. 截 稿 日 期 及 时 间 : 2008 年 10 月 8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五 时 正
  4. 稿 件 收 集 处 :
    香 港 新 一 代 文 化 协 会 科 学 创 意 中 心
    西 贡 对 面 海 区 康 健 路 21 号
    ( 请 注 明 「 2008 香 港 青 少 年 3D 动 画 创 作 大 赛 」 )
  5. 由 參 赛 单 位 提 交 的 作 品 及 / 或 錄 像 如 有 任 何 损 毁 或 遗 失 , 主 办 机 构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概 不 负 责 。
  6. 所 有 参 赛 作 品 将 不 获 退 回 , 请 参 赛 者 自 行 备 份 。

 

奖 项

每 个 组 别 均 设 金 奖 、 银 奖 及 铜 奖 , 而 每 个 奖 项 的 数 目 则 视 乎 参 赛 者 的 水 准 而 定 。 各 得 奖 者 可 获 赠 奖 座 、 奖 状 及 奖 品 。

 

查 询 电 话

2792 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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