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 體 ? 文 字繁 體 版Englishtopmenubar
搜寻
搜寻网页指南联络我们
menuhead sidebar
香 港 认 可 处 > 香 港 认 证 机 构 认 可 计 划
关 于 香 港 认 可 处 关 于 香 港 认 证 机 构 认 可 计 划 撤 销 / 终 止 认 可 资 格
认 可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认 证 机 构 认 可 资 格
多 边 互 认 安 排
 

香 港 认 可 处 成 功 地 将 其 太 平 洋 认 可 合 作 组 织 的 多 边 互 认 安 排 ( PAC MLA) 及 国 际 认 可 论 坛 的 多 边 互 认 安 排 (IAF MLA) 扩 展 至 包 括 环 境 管 理 系 统 (EMS) 认 证 和 产 品 认 证 。 而 香 港 认 可 处 于 多 年 前 已 成 为 这 些 多 边 互 认 安 排 下 有 关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QMS) 认 证 的 签 署 成 员 。 是 次 扩 展 将 容 许 获 香 港 认 可 处 认 可 的 认 证 机 构 向 其 客 户 发 出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和 环 境 管 理 系 统 认 证 证 书 时 展 示 国 际 认 可 论 坛 多 边 互 认 安 排 的 组 合 标 记 。 所 有 国 际 认 可 论 坛 多 边 互 认 安 排 下 的 签 署 成 员 网 站 连 结 亦 可 在 此 处 找 到。

 

香 港 认 可 处
页 首
2005 © 重 要 告 示
覆 检 日 期:

http://www.w3.org/WAI/WCAG2AA-Conformance  http://validator.w3.org/check?uri=refer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