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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认 可 处 > 香 港 实 验 所 认 可 计 划
关 于 香 港 认 可 处 关 于 实 验 所 认 可 计 划 撤 销 / 终 止 认 可 资 格
认 可 实 验 所 名 称 及
认 可 范 围
认 可 测 试 及 校 正 目 录 实 验 所 认 可 计 划
相 互 承 认 安 排

能 源 之 星 计 划 实 验 所 认 可

香 港 认 可 处 已 获 得 美 国 环 保 署 承 认 为 能 源 之 星 计 划 实 验 所 的 认 可 机 构 。 有 意 为 美 国 环 保 署 (US EPA) 能 源 之 星 计 划 作 产 品 测 试 的 实 验 所 可 向 香 港 认 可 处 提 出 认 可 申 请 。 当 该 实 验 所 获 得 本 处 发 出 能 源 之 星 计 划 所 要 求 的 相 关 产 品 规 格 测 试 方 法 的 认 可 资 格 后 , 可 直 接 向 美 国 环 保 署 申 请 注 册 成 为 该 计 划 的 实 验 所 。

香 港 认 可 处 现 已 接 受 能 源 之 星 计 划 相 关 的 电 器 及 电 子 产 品 测 试 的 认 可 申 请

认 可 准 则

申 请 香 港 认 可 处 认 可 以 参 加 能 源 之 星 的 实 验 所 , 必 须 符 合 HKAS 002, 相 关 HKAS 补充准则、HOKLAS 003、HOKLAS 补充准则 No. 46 - Accreditation Criteria Specific for HOKLAS - ENERGY STARR Program Laboratory for testing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及 所 有 适 用 的 实 验 所 认 可 计 划 补 充 准 则。

查 询

请 按 此 处 参 阅 有 关 申 请 香 港 认 可 处 认 可 资 格 的 程 序 。

如 有 查 询 , 请 与 我 们 联 络 :

梁 志 超 先 生
香 港 认 可 处
电 话 :(852) 2829 4846
传 真 :(852) 2824 1302
电 子 邮 件 :ccleung@itc.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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