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认 可 处
日 期
标 题
2008年9月

认可服务扩展至医学基因测试

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认可处开始接受医务化验所提交的基因测试(不包括亲子鉴定)认可申请。医学遗传学是认可处“医务化验”测试类别下的第六个认可服务范畴。

认可处出版了两份关于这个新范畴的补充准则,分别为 HOKLAS Supplementary Criteria No.30 和 HOKLAS Supplementary Criteria No.35。HOKLAS Supplementary Criteria No.30 是关于“分子遗传学”的,涵盖所有在过往属于各个病理学范畴下的分子测试,而 HOKLAS Supplementary Criteria No.35 则关于“细胞遗传学”,是新出版的文件。所有文件均可于本处网页(http://www.itc.gov.hk/gb/quality/hkas/publication.htm)下载。

 

2008年9月

医务化验所适用的新的一般核对清单及与医务化验有关的补充准则已经修订

  • 认可处已编制了新的一般核对清单 HOKLAS 021,供医务化验所在实地评估进行前填写。这份核对清单综合了所有病理学范畴通用的问题,旨在节省跨范畴病理学化验所拟备简介的时间。如不同范畴的作业方式不同,医务化验所的每一范畴在填写该范畴专用的核对清单的同时亦应填写一份一般核对清单。
  • 认可处最近修订了八份与医务化验有关的实验所认可计划补充准则,并已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推出。所有已更新的版本已上载至本处网页,并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起实施。凡在该日或以后进行的评估,化验所均应填写和递交新的一般核对清单(HOKLAS 021)和相关补充准则的经修订核对清单。
2008年6月

国际认可日

国际认可论坛和国际实验所认可合作组织将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定为首个国际认可日。详情请浏览国际认可论坛(www.iaf.nu)和国际实验所认可合作组织(www.ilac.org)的网页。

我们作出重要决定时,均会参考测试、认证和检验机构发出的结果,而认可资格能确保有关结果的可靠性,因此各个经济体系和社会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均会参考认可资格,以保决策无误。

今年国际认可日的主题为“信赖”,以彰显各地如何统一认可规则和程序,在符合顾客要求、遵守卫生和安全法例及保障整体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推动产品和服务的环球自由贸易。

香港认可处(认可处)一向积极参与国际认可论坛和国际实验所认可合作组织的活动。认可处十分支持这项饶有意义的活动,并认为可以藉着这个大好机会,向市民推广认可资格的好处。认可处由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管理,过去二十年一直为本地的实验所、认证机构和检验机构提供国际承认的认可服务。机构必须通过专家小组严谨的实地评核,并获确认能胜任进行有关活动,才会获颁认可资格。认可处根据严格和最新的国际标准及本地的特定要求,来厘定认可资格的评核准则,故认可资格能保障有关服务的质量。

透过国际认可论坛及国际实验所认可合作组织的相互承认协议,认可处已和全球多个认可组织签订协议,由获得认可的机构所发出的资料,广获多个经济体系(包括所有香港的主要贸易伙伴)承认,因此可免却在进口经济体系重覆进行测试、认证或检验,从而促进香港的对外贸易。

如欲查询更多关于认可服务的资料,可浏览本网站,或致电 28294840 与我们联络。

 

2008年2月

室内空气质素检验机构认可服务

自香港检验机构认可计划(HKIAS)于二零零七年年底推出新的室内空气质素检验范畴,至今已有六间检验机构获认可进行室内空气质素实地视察、实地测量和取样及合规评估工作。该六间检验机构是:

  • 辉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RN8)
  • 商界环保协会有限公司室内空气技术服务中心 (RN14)
  • 香港中华厂商聯合会工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RN15)
  • 华益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RN16)
  • 浩科环境工业有限公司 (RN17)
  • LAW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imited (RN18)

除上述获认可机构外,一些检验机构亦正申请认可资格。

获认可的实地量度及取样工作包括以下各项:

  • 温度
  • 相对湿度
  • 风速
  • 二氧化碳
  • 一氧化碳
  • 可吸入悬浮粒子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氡气
  • 臭氧
  • 空气中细菌
  • 甲醛
  • 二氧化氮

当局是根据 ISO/IEC17020,对室内空气质素检验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认可的,而上述各项检验的审定工作,则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室内空气质素管理小组文件“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指南”的规定进行。此外,检验机构认可计划补充准则第4号“室内空气质素检验”已于二零零六年七月发出,并已获认可处认可咨询委员会下设的室内空气质素检验机构认可服务专责小组通过。

室内空气质素检验机构认可服务专责小组是一个业界的互动委员会,汇聚业内相关人士和持份者,讨论和商议与他们的行业相关的事宜。专责小组的主席是环境保护署首席环境保护主任彭锡荣先生,成员包括多个机构的代表,例如大学、商会、工程学会和政府部门等,并由认可处为专责小组提供秘书处服务。


2008年1月

为验证试验机构提供新的认可服务

香港认可处将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接受验证试验机构的认可资格申请。

认可规定须符合 ILACG13:2007–验证试验计划机构能力规定指引及 ISOGuide43:1997 实验所之间的验证试验比对-第一部分:验证试验计划的建立和运作所载的规定。ILACG13:2007 载于国际实验所认可合作组织的网页(http://www.ilac.org/guidanceseries.html)。是项服务的申请文件,可于刊载香港认可处刊物的网页(http://www.itc.gov.hk/en/quality/hkas/publication.htm)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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