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空缺

兼職行政助理(非公務員合約)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見註(1)及(2)];
  2.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傳意技巧,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並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2)及(3)];
  3. 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四年有關辦公室/人力資源/資助計劃管理的全職行政工作經驗。曾在政府、大學或公營機構任職者可獲優先考慮[見註(4)];
  4. 精通MS Office電腦應用軟件(包括Word、Excel及PowerPoint)的操作;
  5.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並能操流利粵語、英語和普通話;以及
  6. 具備良好的分析能力、組織能力和溝通技巧。

註:

  1.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其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相關科目的更高學歷),亦須在申請表格上一併列明。
  2.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i)學歷資格證明書副本及(ii)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作申請日期)送達以下聯絡地址。
  3.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和「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4. 申請人另須提交履歷表,列明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亦須提供現時及過去受僱記錄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未能完全符合入職條件(a)、(b)及(c)任何一項,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職責:

行政助理主要負責:

  1. 協助執行各項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包括人事、招聘、晉升、工作表現管理、培訓及發展等;
  2. 為創新及科技基金轄下各項資助計劃提供秘書處支援服務;
  3. 執行辦公室行政工作,包括管理檔案、存檔系統和資料庫,編製統計資料和各類報告,以及處理查詢/投訴事宜;以及
  4. 執行上級所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以兼職形式聘任,一般為期一年。續約與否須視乎服務需求和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

薪金:時薪305元。兼職行政助理須視乎運作需要,在非固定日子工作。

申請手續:

申請書[G.F. 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申請書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已於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提交填妥的申請書、履歷表(列明現時及過去的受僱情況、職位、工作及職責)、學歷/專業資格證明書和現時及過去受僱記錄的副本。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兼職行政助理(非公務員合約)職位」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2025年5月30日的辦公時間內(即下午五時)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為避免郵件過期或無法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或印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2025年6月6日或之前把履歷表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

由於邀請信將以電郵方式發出,申請人必須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及確保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郵件。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如逾期遞交申請、資料不完整(例如沒有提供上述履歷表或學歷資格證明書和現時及過去受僱記錄的副本)、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或申請書上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的入職條件,相關申請或不受理

聯絡地址及查詢電話: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47樓創新科技署人力資源組。如有查詢,請致電2867 58912867 5864

截止申請日期:

2025年5月30日
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作申請日期。

附註: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如符合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無須再經任何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格郵寄到上述聯絡地址。
  8. 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s://www.gov.hk)及創新科技署網頁(https://www.itc.gov.hk)瀏覽。

 

生物科技總監

薪金:

月薪港幣194,825元至212,9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生命科學或生物科技領域的博士學位
  2.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有最少十年在科學或企業機構擔任高層管理人員的相關工作經驗
  3. 在生物科技及相關範疇具備深厚的研究或技術資歷(如在其本身的專業領域具有國際認可地位則更佳);
  4. 擁有良好的科學及/或商業網絡;善於進行研發及/或業務和產品開發;並掌握目前的科技及市場趨勢(如熟悉內地的生物科技發展及商業應用情況則更佳);以及
  5. 具優良的英文講寫能力,以及良好的中文書寫能力並能操流利粵語及普通話。

職責:

生物科技總監屬非公務員職位,負責就生物科技及相關領域,向創新科技署署長提供與科技有關的專家意見。生物科技總監須領導一組專業人員,就創新科技署管理的創新及科技基金和其他資助計劃,協助該署在相關領域擬定用以徵求申請項目的目標主題、進行項目評審、監察項目進度和評估計劃。生物科技總監亦須與學術界、科研機構、業界和其他相關組織保持聯繫,就生物科技領域與其他政府部門/機構聯絡並提供活動支援,以及在這方面進行與創新科技署運作和策略發展有關的特別活動。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由政府酌情決定,一般為期兩至三年。

附帶福利:

  1. 受聘人將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條款規限,並須向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作出僱員方面的供款。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基本薪金總額的15%;以及
  2. 受聘人將享有例假和度假旅費津貼、以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形式支付的房屋福利及其他福利(惟須符合與該等福利相關的規例所訂明的申領準則)。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遞交填妥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以及詳盡履歷,詳細說明受僱記錄和職責,以及過往於相關領域的研究/項目管理/產品開發經驗,亦須提供學歷資格證明書和過去受僱記錄的副本。

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聯絡或電郵地址。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將以郵戳為準。以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限期為截止申請日期的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以親身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的辦公時間內(即下午六時)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

不完整、逾期遞交、以傳真方式遞交、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書,或沒有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面試暫定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月在香港舉行(政府有權更改面試日期而無須事先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在該段期間預留時間參加面試。

聯絡地址及查詢電話:

香港中環雲咸街19-27號威信大廈701室Asianet Consultants (HK) Limited。如有查詢,請致電(852) 2530 0137,或電郵至itc-bd@asianetconsultants.com

截止申請日期:

2025年6月12日

附註:

  1.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2.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3. 非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亦可申請,但只會在未能物色到合適和合資格的永久性居民時才會獲聘。
  4.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面試。
  5.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6.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或電郵至上述聯絡地址。
  8. 本廣告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s://www.gov.hk)及創新科技署網站(https://www.itc.gov.hk)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