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

目標

「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於2025年9月推出,以配對形式支援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吸引國際頂尖研究人員來港,以及購置設備進行前沿科技領域的基礎研究項目,旨在提升香港的科研容量、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以及對接國家的前沿科技戰略部署。

申請資格

  • 申請機構
    • 申請機構須為教資會資助的大學
    • 為促進跨院校以至跨界別合作,申請可由教資會資助大學、科研機構和其他單位共同提出,但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教資會資助大學。
  • 領軍人才
    • 須為過去10年於海外的院校、公私營研究機構或私人企業的研究分支工作 3 年或以上的研究人員,且該人才的前一任職一般不得為全職受聘於香港或內地的該等機構。

計劃特點

  • 由國際頂尖人才帶領並在香港進行有關前沿科技領域的基礎研究。
  • 以配對形式提供資助
    • 配對比例:
      • 薪酬支出項目:1(政府): 1(申請機構及其他資金來源)
      • 非薪酬支出項目: 4(政府):1(申請機構及其他資金來源)
  • 資助上限:每項目約1億至3億港元
  • 申請的研究設備須於18個月內開始運作,並持續運作不少於5年。
  • 知識產權:研究團隊/發明者可獲取知識產權的利益分配不少於七成(由研究團隊/發明者在項目期內研發所產生的知識產權)。

申請

計劃於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接受申請。視乎計劃的反應及撥款情況,創新科技署會按需要接受多於一輪的申請。合資格大學請在提交申請前細閲以下文件:

評審

大學提交的申請將由評審小組進行審查,該小組成員包括相關科技領域的專家,以及政府和/或社會各界的代表。計劃的評審準則包括項目的人才元素、創科內容與研究主題、團隊的技術及管理能力、預算開支的合理性及對創科界別以至整體社會的綜合效益。

常見問題

  1. 申請提出的研究範疇可否針對單一領域?
    「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旨在支援前沿科技基礎研究合作,以開拓科技領域邊界及促進原創性研究,故我們鼓勵院校申請涵蓋多於一個前沿科技領域。但是,為了讓院校在籌備項目時更具彈性,「計劃」不會強制要求院校的申請必須為跨領域項目。
  2. 何謂共同提交申請?
    我們鼓勵跨院校及科研機構間的科研合作。院校可邀請内地及海外院校提交共同申請。共同提交的申請必須由一所教資會資助大學作為主要申請機構。
  3. 政府會否為大學/研發設施提供用地/場地?會否提供任何租金及建築成本的資助?
    申請機構應自行安排或物色合適場地設立研究設施,並須在提交申請時提供具體資料,證明已覓得擬設立研究設施的空間或處所。考慮到計劃為一次性及政府非恆常承擔,以及為了確保研究設施的可持續性,「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不會提供任何作資本/建築成本、租金用途的資助。
  4. 如何界定國際人才的資歷?國際人才競爭甚大,院校可否於提交申請前/申請獲批時率先聘用人才?
    國際人才須為截止申請日期前10年內於海外的院校、公私營研究機構或私人企業的研究分支工作三年或以上的研究人員。為把握時機支持院校吸引國際高端研究人才來港,「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接納院校就在「計劃」截止申請日期前六個月內委聘的人才提交申請。但是,「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只會支持項目進行期間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