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科学技术部的合作
2004年5月,香港和内地签订了协议,成立「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统筹两地的科技交流和合作。其后,双方于2013年8月举行第八次委员会会议时,续签《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协议》,继续加强两地在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与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部)更于2018年9月20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加强创新科技合作的安排》。
前创新及科技局与科技部亦于同日签署《科学技术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及科技局关于开展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的协议》,成立「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计划」,以支持及鼓励香港与内地各省份的科技合作。该计划已于2019年4月正式推出,有关详情可参阅「创新及科技基金」网站的相关网页。
2023年3月15日,特区政府与科技部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加快建设香港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安排》,是推动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重要一步,并标志着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打开新篇章。《安排》的主要的内容见连结。
科技部和财政部亦于2018年5月发布了新规定,对香港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直接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作出总体制度安排。科技部已开放「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科技创新2030」下的部分项目给香港的指定机构以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的身份申报,至今已有不少香港机构申报的项目获批。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及内地一些省市亦已批出科研资金予本地的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研发项目或建立实验室。获批的内地科研资金已陆续过境拨付到香港的科研单位,为香港的创科发展提供新动力。
此外,中央政府在2019年11月举行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后公布,香港的大学和公营科研机构在内地设立的分校、医院或分支机构如能符合特定条件,可列为试点单位,独立申请人类遗传资源过境来港以进行研究。
另一方面,在特区政府推荐下,科技部分别于2017年11月及2020年11月确认香港科技园公司及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肯定它们一直以来在推动香港初创科技企业方面的孵化和培育上所作出的努力。科技部亦于2018年9月宣布依托商汤集团建设「智能视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以促进国家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生态发展。
为充分利用科技资源,鼓励及支援香港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实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现已对港开放。科研人员可通过网上平台进行检索、浏览及查询预约科研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