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计划

目标

「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计划」于2025年9月推出,以配对形式支援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大学,吸引国际顶尖研究人员来港,以及购置设备进行前沿科技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旨在提升香港的科研容量、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以及对接国家的前沿科技战略部署。

申请资格

  • 申请机构
    • 申请机构须为教资会资助的大学
    • 为促进跨院校以至跨界别合作,申请可由教资会资助大学、科研机构和其他单位共同提出,但主要申请机构必须为教资会资助大学。
  • 领军人才
    • 须为过去10年于海外的院校、公私营研究机构或私人企业的研究分支工作 3 年或以上的研究人员,且该人才的前一任职一般不得为全职受聘于香港或内地的该等机构。

计划特点

  • 由国际顶尖人才带领并在香港进行有关前沿科技领域的基础研究。
  • 以配对形式提供资助
    • 配对比例:
      • 薪酬支出项目:1(政府): 1(申请机构及其他资金来源)
      • 非薪酬支出项目: 4(政府):1(申请机构及其他资金来源)
  • 资助上限:每项目约1亿至3亿港元
  • 申请的研究设备须于18个月内开始运作,并持续运作不少于5年。
  • 知识产权:研究团队/发明者可获取知识产权的利益分配不少于七成(由研究团队/发明者在项目期内研发所产生的知识产权)。

申请

计划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接受申请。视乎计划的反应及拨款情况,创新科技署会按需要接受多于一轮的申请。合资格大学请在提交申请前细阅以下文件:

评审

大学提交的申请将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该小组成员包括相关科技领域的专家,以及政府和/或社会各界的代表。计划的评审准则包括项目的人才元素、创科内容与研究主题、团队的技术及管理能力、预算开支的合理性及对创科界别以至整体社会的综合效益。

常见问题

  1. 申请提出的研究范畴可否针对单一领域?
    「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计划」旨在支援前沿科技基础研究合作,以开拓科技领域边界及促进原创性研究,故我们鼓励院校申请涵盖多于一个前沿科技领域。但是,为了让院校在筹备项目时更具弹性,「计划」不会强制要求院校的申请必须为跨领域项目。
  2. 何谓共同提交申请?
    我们鼓励跨院校及科研机构间的科研合作。院校可邀请内地及海外院校提交共同申请。共同提交的申请必须由一所教资会资助大学作为主要申请机构。
  3. 政府会否为大学/研发设施提供用地/场地?会否提供任何租金及建筑成本的资助?
    申请机构应自行安排或物色合适场地设立研究设施,并须在提交申请时提供具体资料,证明已觅得拟设立研究设施的空间或处所。考虑到计划为一次性及政府非恒常承担,以及为了确保研究设施的可持续性,「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计划」不会提供任何作资本/建筑成本、租金用途的资助。
  4. 如何界定国际人才的资历?国际人才竞争甚大,院校可否于提交申请前/申请获批时率先聘用人才?
    国际人才须为截止申请日期前10年内于海外的院校、公私营研究机构或私人企业的研究分支工作三年或以上的研究人员。为把握时机支持院校吸引国际高端研究人才来港,「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计划」接纳院校就在「计划」截止申请日期前六个月内委聘的人才提交申请。但是,「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计划」只会支持项目进行期间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