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服务

香港检验机构认可计划(HKIAS)

香港检验机构认可计划HKIAS由香港认可处(HKAS)管理,而认可处亦同时管理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HOKLAS)和香港认证机构认可计划(HKCAS)。检验机构认可计划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接受申请,运作初期只为消费产品的检验工作提供认可服务。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认可服务扩展至建筑产品检验和焊接检验。"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由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推行,为了加强客户对该计划的检验机构的信心,检验机构认可计划巳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起,进一步扩展其认可服务至室内空气质素检验方面。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认可处亦开始提供罪案现场勘查的认可服务。获认可的检验机构可根据检验机构认可计划的规例,发出附有检验机构认可计划的认可标志的检验报告和证书。

 

认可处理

有意申请的检验机构须填HKIAS 005的申请表和HKIAS 007的评审问卷。填妥的申请表及全部所需文件须连同缴付申请费用的支票,交回认可处执行机关。申请认可的检验机构须列明在HKIAS 007下拟在哪个认可范围认可资格。有关表格、认可准则文件及费用详情可于认可处执行机关索取,或可在以下连结下载: 香港认可处刊物/表格

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认可处的认可主任会到提出申请的检验机构的办公地点进行预访。预访期间,主任将解释检验机构认可计划的规定和评估该检验机构是否已准备好接受评审。稍后,由认可处人员及技术评审员组成的小组将进行正式评审。认可处将与申请检验机构协议小组成员名单和到访时间。评审活动将包括到访检验机构的办公地点,以及为足够数量的实地检验工作进行观察。当检验机构完成所需措施,以纠正就评审期间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并达致令人满意的程度,便会获发认可资格。获认可的检验机构须接受每年一次的监督考察访问和每两年一次的覆审。

 

认可规定

一般认可规定已详载于两本小册:HKAS 002载列有关检验机构认可计划的运作,以及获认可的检验机构所须履行的责任与利益的规例;而《检验机构认可计划003》则列明技术和行政准则。消费产品检验的特定规定可见于HKIAS Supplementary Criteria No. 1,当中载有核准检验员和核准签署人员的规定,以及其他适用于消费产品检验的特定规定;至于建筑产品检验的特定规定则可见于有关一般建筑产品的HKIAS Supplementary Criteria No. 2,以及有关焊接检验的HKIAS Supplementary Criteria No. 3。有关室内空气质素检验的特定规定则可见于HKIAS Supplemetary Criteria No. 4。有关罪案现场勘查的特定规定则可见于见于HKIAS Supplementary Criteria No. 7 。此外,所有获认可检验机构均须遵守见于HKIAS Supplementary Criteria No. 5内的认可规则。

 

查询

检验机构如有意进一步了解申请认可资格的详情,可联络以下认可处高级认可主任:消费产品检验 — 梁志超先生。建筑产品和焊接检验 — 梁子滔先生;建筑产;室内空气质素检验 — 何振华博士;罪案现场勘查 — 黄政珩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