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技術獎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獲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獎勵辦)委託,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家自然科學獎三個獎項的香港特區候選人。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署負責統籌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兩個獎項的香港特區提名工作,而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則負責統籌國家自然科學獎的香港特區提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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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國家設立國家科學技術獎,以奬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
國家科學技術獎共分五個獎項:
國家技術發明獎
國家技術發明獎授予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材料、器件及其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的科學技術工作者。
重大技術發明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 前人尙未發明或者尙未公開;
- 具有先進性、創造性、實用性;及
- 經實施,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效益或對維護國家安全做出顯著貢獻,且具有良好的應用前景。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完成和應用推廣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為推動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學技術工作者或組織。
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 技術創新性突出,技術經濟指標先進;
- 經應用推廣,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效益或對維護國家安全做出顯著貢獻;
- 在推動行業科學技術進步等方面有重大貢獻。
參選邀請
為準備香港提名「國家技術發明獎」及「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遴選工作,現邀請在科學與技術範疇取得卓越成果的在港人士參加競逐這兩個獎項,截止報名日期為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
所有參選資格、規則、評審準則及獎項均以獎勵辦制訂的要求以及最後之公布為準。
參選資格
參選者必須是香港特區居民,或在香港特區從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其他人士。參選者的主要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成果必須在香港特區進行和完成。參選者應是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僅從事組織領導、行政管理或輔助服務的人員,不得作為參選者。
參選方法
有興趣參與「國家技術發明獎」及「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香港特區甄選的人士,可點擊以下連結下載相關的資料、申請書及填寫說明:
每所大學/機構就上述兩個奬項合共可遞交最多兩份申請書。請把塡妥的申請書及附件的電子版檔案(Word檔案格式)連同一式兩份列印版本(活頁釘裝)於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或以前親身或以專人派遞方式交到:
香港灣仔港灣道6-8號
瑞安中心8樓809-818室
創新科技署(政策及發展部)
遴選方法
在獎勵辦發出提名工作的通知之後,香港特區政府會根據獎勵辦的要求和規定進行遴選,並徵詢相關科學與技術範疇專家的意見,以提名合適項目予獎勵辦。
公示
目前沒有有關「國家技術發明獎」及「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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