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像 版 本] [English] [繁 體 版] [簡 体 版]
[主页] [上页] [下页]

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公营机构试用计划及实习研究员计划的资助范围已经扩展
创新科技署已于2016年12月19日扩展了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公营机构试用计划及实习研究员计划的资助范围。

为支持本地初创企业,公营机构试用计划已经扩展,涵盖香港科技园公司及数码港的培育公司,资助公营机构试用其产品或服务。每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万港元。

为鼓励大学毕业生投身创科行业,以及培育更多科技人才,实习研究员计划亦已扩展至香港科技园公司及数码港的培育公司及两个园区的中小型企业租户,资助它们聘用最多两名本地大学毕业生为实习研究员。取得学士学位的实习研究员的每月最高津贴为14,000港元;至于取得硕士学位或以上的实习研究员的每月最高津贴则为16,500港元。

从香港理工大学毕业生邝康健的故事,我们看到通过实习计划如何成就他的创科梦想。

邝康健去年修毕香港理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课程后,通过实习研究员计划到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实习。他参与的项目包括研发纳米纤维口罩。邝康健表示:「我学会多种做实验的技术和方法,且有机会磨练理性和批判思考,这对研究人员很重要。」实习计划有助他增进在该领域的知识, 期望能继续其科研工作。

有关公营机构试用计划及实习研究员计划之详情和申请手续,可于创新及科技基金网页(www.itf.gov.hk)下载,或联络创新及科技基金秘书处(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西翼二十一楼;电话:3655 5725;传真:2957 8726;电邮:enquiry@itf.gov.hk)。


[主页] [上页] [下页]

[图 像 版 本] [English] [繁 體 版] [簡 体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