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校正证书
由2026年5月11日起,标准及校正实验所将全面推行电子校正证书,并正式取代现行的纸本校正证书。届时本所只会签发电子证书,不再提供纸本证书。若客户需索取纸本校正证书,请于提交《校正服务申请书》(ITC 28)时于表格上註明。
在2026年5月11日之前签发的纸本校正证书,以及其后签发的电子校正证书,其效力及技术认受性均完全相同。
如需查询电子方式签发校正证书或其他事宜,可致电(3543 5769)、传真(3543 5889)或电邮(scl@itc.gov.hk)与标准及校正实验所联络。